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·2***M | 2024-10-14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