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·1***G | 2024-08-0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