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M7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B3*** | 2024-11-24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