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MWT*** | 2024-12-16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