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·7***5 | 2024-10-2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遼A·7***5 | 2024-10-26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