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J07*** | 2024-10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