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A98*** | 2024-07-0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