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C3*** | 2024-12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SC3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