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JV2*** | 2024-12-24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