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F3X*** | 2024-07-07 | 除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外的道路上臨時停車的,未妨礙其他機動車、非機動車或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