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63*** | 2024-11-29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