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MM7*** | 2024-09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魯M30*** | 2024-11-22 | 機動車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MHW*** | 2024-07-08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