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19*** | 2024-09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