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KDK*** | 2024-08-2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