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78*** | 2024-09-10 |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下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