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DU*** | 2024-09-08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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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