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·V***1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魯AL9*** | 2024-09-04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AJ2*** | 2024-12-24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AJ2*** | 2024-08-2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AJ2*** | 2024-08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魯AJ2*** | 2024-07-15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AD9*** | 2024-08-25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