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6N*** | 2024-12-09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EG8*** | 2024-07-17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遼EG8*** | 2024-12-02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遼EG8*** | 2024-09-0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