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6N*** | 2024-12-0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