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18*** | 2024-07-10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150 | 3 |
閩H18*** | 2024-11-17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150 | 3 |
閩AA3*** | 2024-07-22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150 | 3 |
閩HBC***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