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0Q*** | 2024-10-3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E0Q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