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92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