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SB3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