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05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