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Z6*** | 2024-09-0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