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Q15*** | 2024-12-15 | 中型以上貨車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魯Q15*** | 2024-10-30 | 中型以上貨車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