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82*** | 2024-09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中型以上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上未達20%的 | 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