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K79*** | 2024-10-09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吉ACA*** | 2024-10-14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