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B34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