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A6M*** | 2024-08-21 | 10393-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