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L9*** | 2024-08-30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鄂R·8***8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20 | 未知 |
陜K5E*** | 2024-10-19 |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