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BT5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鄂BT5*** | 2024-07-0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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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