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53***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浙C53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