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C·R***5 | 2024-12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