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4P*** | 2024-07-1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