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XY*** | 2024-07-23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浙AXY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浙AAA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