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HK5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HK5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