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86*** | 2024-07-2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粵A33*** | 2024-09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