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N09*** | 2024-10-03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者雖在現(xiàn)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