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H6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