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JHU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