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63*** | 2024-10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的 | 1900 | 12 |
川A63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的 | 1900 | 1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