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68*** | 2024-09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