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D5W*** | 2024-11-30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魯D5W*** | 2024-11-03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