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C6M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