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CSM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