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65*** | 2024-09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湘B88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