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3Y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