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GD***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