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7***9 | 2024-12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